在当前社会中,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许多劳动者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往往感到无助。作为陕西西安的一名资深劳动纠纷律师,王彪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致力于帮助劳动者解决各类劳动争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执业于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期间,他参与办理了多起重大劳动关系转移和集体劳动仲裁案件,包括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的劳动关系转移、某央企设计院及神木某煤矿等企业的数十名员工劳动纠纷案件。王彪律师不仅在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方面有丰富经验,还擅长处理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疑难复杂劳动争议案件。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合并审理被告):陕某矿业公司案件概况 张某于2016年10月入职陕某矿业公司,担任支护工,离职前月均工资12407.39元。公司仅从2022年起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年4月15日,公司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并要求赔偿金和补缴历年社保。公司则认为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与补缴社保。
法院审理结果 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于2023年4月20日解除,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指定时段社保。双方均不服裁决起诉至神木当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80648.03元,劳动关系于2023年4月20日解除,驳回双方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由陕某矿业公司承担。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A某实业公司案件概况 张某于2018年5月入职A某实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7月签署协商离职协议,并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此后仍在原场地、原岗位工作,持续接受A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作指派、日常请假审批、人事考勤与薪资对接。两家企业注册地址一致,人员业务交叉混同。
2023年5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起诉主张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与A某实业公司存续劳动关系,要求补发欠付工资差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A某实业公司抗辩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用工系张某与优某信息公司的合作,与己方无关。
法院审理结果 一审认定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连续认定劳动关系存续,判令A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4960.68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9079.2元。A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王彪律师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劳动者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