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劳动纠纷问题日益凸显,许多企业和员工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挑战。在这个背景下,有一位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与好评。他就是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王彪。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并曾执业于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他在执业期间,参与办理了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劳动关系转移案件,以及承办某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数十名员工的劳动纠纷案件。这些经历使他在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王彪律师的服务范围广泛,涵盖了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大量疑难复杂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他有效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案情简介 曹某系退役士兵,2001 年入职石油系统下属单位,2005 年调动至被告公司,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1 年曹某因履职受伤后确诊焦虑抑郁症,长期休假。2011 年 8 月起曹某长期请假、未正常到岗,形成“长期两不找”状态;2019 年 12 月公司向曹某送达限期返岗通知。2020 年 1-3 月曹某两次获批病假,病假期满后再次提交病假申请未获公司批准,此后未到岗。公司以曹某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经工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离职证明。
原告诉求
支付 2011 年 8 月至 2020 年 6 月工资争议焦点
2011 年 8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间工资是否应当补发法院裁判要点
工资诉求:2011 年 8 月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曹某长期未提供劳动,不予支持工资请求;2020 年 1-3 月获批病假期间,判令公司支付病假工资合计 3614.82 元;2020 年 3 月 6 日后曹某未获批请假且未到岗,不予支持该时段工资。
裁判结果
被告向原告支付病假工资共计 3614.82 元王彪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获得了多项荣誉和认可:
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担任西安市雁塔区信访局听证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彪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劳动争议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他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