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往往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解决。陕西西安的王彪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劳动争议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并且是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他曾执业于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在执业期间,他参与办理了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的劳动关系转移案件,承办了某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数十名员工的劳动纠纷案件。这些案件涉及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大量疑难复杂的劳动争议问题。
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案情简介
曹某是一名退役士兵,2001 年入职石油系统下属单位,2005 年调动至被告公司,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1 年,曹某因履职受伤后确诊焦虑抑郁症,长期休假。自 2011 年 8 月起,曹某长期请假、未正常到岗,双方形成了“长期两不找”状态。2019 年 12 月,公司向曹某送达限期返岗通知。2020 年 1-3 月,曹某两次获批病假,但病假期满后再次提交病假申请未获公司批准,此后未到岗。公司以曹某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经工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离职证明。
原告诉求
支付 2011 年 8 月至 2020 年 6 月工资争议焦点
2011 年 8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间工资是否应当补发法院裁判要点
工资诉求:2011 年 8 月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曹某长期未提供劳动,不予支持工资请求;2020 年 1-3 月获批病假期间,判令公司支付病假工资合计 3614.82 元;2020 年 3 月 6 日后曹某未获批请假且未到岗,不予支持该时段工资。裁判结果
被告向原告支付病假工资共计 3614.82 元王彪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劳动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精神和敬业态度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和信赖。